众合科技: 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时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成员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