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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 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 相关信息的所涉单位、人员。 第三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内 幕信息。对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依据,要求公司向其报送内 幕信息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信息 使用人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 本制度中信息是指内幕信息,即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