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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