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 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 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