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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 则或者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 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