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或者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 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决策程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附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不含会议召开当日)通知 全体委员,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临时会议 的召开也可不受前述时限的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 开。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