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健全 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 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证券法》、 内,因其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规范 运作。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 (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第三章 问责的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 董事不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