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 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一条 为完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