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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 信达关于迅捷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118号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 政编码:518038 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信达律师披露,其所提供的文 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 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与原件一致和相符,该等文件和事实于提供给信达律师之 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信达接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