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 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等情况。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增强 风险防控能力。 第一条 为加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审计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促使公司经营活动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法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法务部是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 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 计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