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 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披露。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及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义务,并依据各项法规制 度控制内幕信息的传递和知情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