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包括《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部分。 第一部分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 治(ESG)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