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工作,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