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下简称"本次归属") 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25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的 11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 次归属安排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