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 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