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接受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沪士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 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