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应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 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决策权限及审批 第六条 被担保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和财务方面正常,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