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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 标准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更好地组织、协调、服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秘书分管和履职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 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财务、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