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 创力集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 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 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