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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次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 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到期)。在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