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致: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