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核查意见 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