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控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 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公司的内幕信息。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 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 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