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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传真:(86-755) 2939-5289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大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修订")之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正式公布并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