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 要求,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 计156,695.89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 上述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 ● 2025年8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