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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