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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