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 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