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 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 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为: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