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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 更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的委托,就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 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