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 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建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