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第 1 页 共 10 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 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署确认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亨 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