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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年度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并评估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时性。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