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 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事务资产和无形资 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 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行为,适用本办 法的规定。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控股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