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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所 法律意见书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