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为公司技术 (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