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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盐井神: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7-8 层 邮编: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