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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股份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的部门。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的部 门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申报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 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个交易日内;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