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526 号 致: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昆山开发区西湖路 28 号国力股份 1 号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本所律师现场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 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