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O二五年八月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