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O二五年八月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 司的各类风险,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策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