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本川 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 同的含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 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一般规定 .. 26 五、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特殊规定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