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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 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 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