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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 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26 10:2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海 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相关单位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 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 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