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适用 法律")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适用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