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其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总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