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就浩洋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1,082,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 52.09 元。截 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8,161,3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