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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 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