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雅达: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公司内审部为审计 委员会联络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 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三名或以上董 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均须具有能够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过半数。以会计 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