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8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 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应当设立证券部,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